通訊員 梁爽 揚州發布記者 丁佐春
12月1日,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市市監局、審批局、城管局、住建局和生態環境局印發《揚州市開動物診所“一件事”改革實施方案》,持續提升開辦動物診所的便利度和滿意度。
據介紹,今后在揚州市行政轄區內申請開辦動物診所,對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有動物顱腔、胸腔或腹腔手術設施的)、戶外廣告設施(僅店招標牌設施)設置審批、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動物診療許可證核發等審批備案事項,提供一次集成辦理、多證聯發服務。
在責任分工上,農業農村部門牽頭推進開動物診所“一件事”改革工作,負責統籌指導動物診療許可證核發審批;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審批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辦理營業執照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發放營業執照;城管部門對戶外廣告設施(僅店招標牌設施)設置進行審批;生態環境部門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有動物顱腔、胸腔或腹腔手術設施的)審查;住建部門負責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
辦理流程“四 步 走”
申請人登錄“江蘇政務服務”線上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申請人也可以直接向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內開動物診所“一件事”綜合窗口遞交申請材料;
綜合窗口工作人員接受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后,對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發放補正通知書;對申報資料齊全或已經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資料的申請,應當當場或在承諾時限內做出受理決定,發放受理通知書;
各審批部門分別并聯辦理相關事項,對不需現場核查的審批事項,及時做出準予許可決定。對需現場核查的審批事項,開展現場檢查,對符合相關事項規定要求的或現場檢查需整改且整改到位后符合要求的,做出準予許可決定;
各審批部門及時反饋辦件結果,由綜合窗口工作人員匯總后在承諾辦件時限內頒發給申請人。